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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三品一标认(换)证、公共农业品牌使用、名特优新申报、农业有关项目申报与补贴、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3/19    信息来源:

内农〔201916

内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

三品一标认(换)证、公共农业品牌使用、名特优新申报、农业有关项目申报与补贴、农业展会等工作

挂钩的意见

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和有关农业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为提升我县农业发展水平,扩大农产品追溯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现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产品认证、公共农业品牌使用、名特优新申报、与农业有关项目申报与补贴、农业展会等“5挂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形式

本《意见》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以下简称“追溯管理”)有电子追溯 、标签说明、合格证明等几种形式,其中电子追溯是指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可查询的追溯方式。

二、挂钩任务

(一)与三品一标认(换)证工作挂钩

指与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换)证等挂钩。

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时,将与经营主体及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作为申报和审批续展的前置条件。

(二)与公共农业品牌使用挂钩

    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等公共区域标志使用,必须与农产品全程追溯挂钩,使用地理标志等公共品牌的单位或者企业必须达到农产品全程追溯标准与规范。

(三)与名特优新申报挂钩

名特优新申报工作,是农业农村部为提升地区特色农产品知名度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名特优新”使用需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挂钩,使用“名特优新”标志的企业,必须纳入全程追溯平台。

(四)与农业有关项目申报补贴挂钩

县域内所有涉农企业,必须与经营主体与全程追溯信息平台作为申请的一项前置条件,只有纳入全程追溯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报农业有关项目与补贴。

(五)农业展会挂钩

    指与农业农村部(局)有关单位主办的全国农业展会的审查条件挂钩。参加展会必须以实行追溯管理作为参展的前置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追溯挂钩的重要意义。这是确保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需要,是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任务要求,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创新,是扩大我县农产品追溯覆盖面、快速提升农产品消费安全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产品认证、公共农业品牌使用、名特优新申报、与农业有关项目申报与补贴、农业展会等“5挂钩”工作,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上一层楼。

                           内黄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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