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18年内黄县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和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服务中心)、局属业务站:
根据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要求,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决定对2018年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适当精简,现将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遴选条件和程序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内黄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2018年内黄县技术指导员遴选条件和程序
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的遴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技术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农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2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熟悉农民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
4.优先聘用在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或服务的人员。
二、技术指导员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指导3个左右的行政村、1个示范主体;每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00天;
3.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指导能力;
4.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5.搞好生产调查,分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并指导实施;搞好示范户所在村组的农民科技培训和指导工作;
6.建立技术指导档案,做好《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和技术应用档案。
三、技术指导员遴选程序:
1.填报《内黄县技术指导员审批表》;
2.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提供学历、职称、业绩等相关材料;
3.局里将优中选优,将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公布,后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填报基本情况表;
4.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指导员聘用协议。
内黄县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以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传授农业技术知识、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
3、家庭常年从事种植业劳动力在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农民技术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绿色证书》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证书》获得者。
三、遴选人数
全县8个区域站每个区域不少于5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共遴选81户科技示范主体,其中:小麦产业30家,玉米产业10家,花生产业10家,蔬菜产业31户。
四、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
4、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五、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10户左右农户;
4、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主体手册》,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六、遴选程序
1、农牧局组织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
2、乡镇农办推荐;
3、县农牧局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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