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种植业生产基地,局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
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2016年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黄县农牧局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创新机制、创造条件,全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推进“五化”建设:一是生产标准化,二是发展绿色化,三是经营规模化,四是产品品牌化,五是监管法制化,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1.落实监管责任。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到人。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农产品属地管理、生产主体、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与所属及管理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监管名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考评制度,提高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种植业生产基地。
配合单位:农牧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普查,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减少白色污染。
具体目标: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辖区内农业投入品100%纳入管理。制定农业投入品监管方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记录齐全。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建立了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制度,抽检合格率98%以上。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并根据农时安排技术人员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制定农资经营店管理制度并要求上墙,经营环境良好。
责任单位: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能源站、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资经营单位。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
3.强推农业标准化。
一是深化和创新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农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积极推行生产记录制度,督促、引导生产单位将生产记录作为自觉行为,分产业指导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基地应用追溯软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台帐。三是按照产品安全、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民增收的要求,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宣传力度,提高生产者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
具体目标: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各规模化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落实率达100%,各乡(镇、街道办)对生产主体主要成员培训全年不少于3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农牧局各业务站
监督单位:农牧局
4.加强“三品一标”管理。
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获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要做好与辖区内 “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的衔接,严格按照“三品一标”技术规范操作,加强生产和用标管理。强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内检员培训,规范“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内检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规范生产;认真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原料(花生)基地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
具体目标:三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牧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5.加强农产品专项整治。
继续加大假劣农资专项整治活动,抓住主要品种、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加强整治。切实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的监管,加强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包装标识、贮藏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规范化监管,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做好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物理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依法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投入品的各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加强防控。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力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要巩固已有成果,将专项整治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并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具体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投拆受理率、查处率达100%。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6.创新监管机制。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在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积极与上级做好对接,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检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发,监管工作动态即时更新。同时,根据不同权限分级浏览信息,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风险研判预警能力。
具体目标: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农牧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对所有具有承担质量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二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不断深化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具体目标:群众满意度应在70%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2.注重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注重协调配合,结合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质量兴县等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和县食安办工作衔接,与食安、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县乡(镇、街道办)联手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城区和重点乡(镇、街道办)开展监管监测、专项整治和农产品用标专项检查。
3.加强引导宣传。
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经常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完善应急措施。
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高度关注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苗头性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快速反应,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主动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强化督查考核。
县农牧局把各乡(镇、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列入乡级农业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在上级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数量较多的,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也要强化考核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列入政府对村级工作整体目标考核,加大监管目标分值,增强责任感,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乡(镇、街道办)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工作先进的要适时进行表彰和典型示范宣传。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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