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识 >>正文
蔬菜安全用药常识
发布时间:2016/4/8 23:01:42    信息来源:
1、严禁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如1605、1059、甲胺磷、有机汞剂、砷剂、氯丹、氰化物、二溴氯丙烷、氯乙酸胺。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标准,在收获蔬菜前10~15天做到不喷用农药,确保蔬菜达到无公害标准。   2、对症下药和适时用药:蔬菜的病虫害很多,有时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要有针对性地采用农药和施药方法。   3.正确掌握各类农药的使用浓度:当前,农药的种类和剂型很多,同样名称而剂型不同的农药,在使用浓度上和施用方法、时间上往往是不同的,所以要严格按照各类农药品种的推荐剂量和方法去使用。   4、推行轮换交替和混合用药在生产实践中,要采取交替、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品种来防治虫害,可有效地达到克服抗性、迅速杀灭和降低成本的效果。同样道理,采取科学合理复配混用农药,既可取长补短来扩大防治对象和提高防治效果,又能有效发挥各自优势来延缓病虫产生抗性和降低防治成本。不过,切不可盲目随意混用,应该选择同一性质(如均是酸性或碱性)的两三种农药混合,做到按各自浓度要求进行掺对,采取随混配随喷。
上一篇信息: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下一篇信息:在农耕作业中机械的基本内容以及基本作用介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